2022年“十大语文差错”公布 都有哪些字词?******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上官云)11日,《咬文嚼字》编辑部公布了2022年十大语文差错,其中包括“踔厉奋发”的“踔”误读为zhuō、“连花清瘟”误为“莲花清瘟”、“终止”误为“中止”等等。
快来看看,这些字词你都了解吗?
图片来源:《咬文嚼字》编辑部供图一、“踔厉奋发”的“踔”误读为zhuō
2022年,“踔厉奋发”频频出现于文件报告、新闻媒体、宣传横幅中。“踔厉奋发”的“踔”常被误读为“zhuō”,正确的读法是chuō。“踔”是个多音多义字:读chuō,有跳跃、疾行等义,引申指超越、远胜的样子;读zhuō,有卓然特立之义。“厉”指振奋;“踔厉”形容精神奋发有为。“踔厉奋发”还常被误写为“戳力奋发”。“戳”指用力刺,引申有刺激、指责等义;“戳力”讲不通。
二、“天和核心舱”误为“天河核心舱”
2022年7月和11月,问天实验舱和梦天实验舱先后完成与天和核心舱的交会对接,形成“T”字基本构型,天宫空间站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媒体报道相关新闻时,常把“天和核心舱”误为“天河核心舱”。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曾举办空间站征名活动,核心舱最终被命名为“天和”。“天和”本指自然和顺之理、天地之和气,包蕴天地自然与人类和谐统一之意,充分彰显中国和平利用太空造福全人类的理念。“天河”则指银河。
三、“连花清瘟”误为“莲花清瘟”
在说到防疫药品时,“连花清瘟”常被提及,但往往有人把它误为“莲花清瘟”。其中“连花”二字分别指该药品成分中的连翘和金银花,二者均有清热解毒的功能,以此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药物颗粒,可清瘟解毒、宣肺泄热,对流感病毒等起抑制作用。“连花清瘟”的成分里不含“莲”。
四、数量减少误用“倍”
新冠病毒不断迭代,研究人员发现,如今奥密克戎毒株的传染性明显增强,而致病性显著下降。媒体报道相关新闻时,常出现这样的表达:奥密克戎致病力比原始毒株下降四十倍。“下降四十倍”的说法明显不妥。
“倍”作量词时用在数词后,表示增加的是跟原数相同的数;某数的几倍就是某数乘以几,如二的三倍是六。量词“倍”一般用于数目的增加,而不用于数目的减少。如果硬要用于数目的减少,减少一倍数值便成为零,如何“下降四十倍”?规范的说法应为:下降到四十分之一。
五、“天然气”误为“天燃气”
俄乌冲突爆发后,俄罗斯面临西方国家的严厉制裁,国际能源市场动荡,天然气价格暴涨。相关报道中,“天然气”常被误为“天燃气”。天然气通常指产生于油田、煤田和沼泽地带的天然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等。
而“天燃气”只能理解成自然燃烧的气体,世界能源体系中不存在这种气体。汉语中有“燃气”一词,指的是用作燃料的气体,天然气便属燃气。“天然气”是“燃气”,但不是“天燃气”。
六、“不负众望”误为“不孚众望”
2022年12月18日,卡塔尔世界杯决赛,阿根廷队击败法国队夺得冠军,梅西不负众望,率领阿根廷队捧起大力神杯。有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时,把“不负众望”误为了“不孚众望”。
“负”指辜负,“不负众望”即没有辜负众人的希望、期待。“孚”读fú,指令人信服,如“深孚众望”便指使大众非常信服,享有很高的威望。“不孚”指不能使人信服,“不孚众望”只能理解成不能使大众信服、辜负了大家的期望。这显然和赞扬梅西的本意大相径庭。
七、“英国女王”误为“英国女皇”
伦敦时间2022年9月8日,英国白金汉宫证实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当天去世,终年96岁。相关报道中,不少媒体把“英国女王”误成了“英国女皇”。
英国的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其国家元首称“国王”。伊丽莎白二世为英国国王乔治六世的长女,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国王,世称“女王”。“女皇”则指女性皇帝,英国没有皇帝,自然也没有“女皇”。
八、“终止”误为“中止”
2022年11月3日,第77届联合国大会再次以185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终止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
在相关报道中,有媒体将“终止”误为了“中止”。“终止”表示结束、完全停止,而“中止”表示事情没有完成而中途停止。“中止”还有继续的可能。联合国要求美国“终止”对古巴的封锁,是希望美国“结束”其行为,而非让其行为“中途停止”。
九、“霰弹枪”误为“散弹枪”
2022年7月8日,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在奈良市进行演讲时胸部中枪身亡。有多家日本媒体援引警方的消息称,安倍晋三被人用霰弹枪击中。
在相关中文报道中,有媒体把“霰弹枪”误为了“散弹枪”。“霰”指白色不透明的小冰粒,常为球形或圆锥形。
“霰弹枪”简称“霰枪”,是一种能将许多弹丸(或小箭)成束射向目标的后装滑膛枪,能进行不需精确瞄准的喷撒式射击。“霰”过去曾读sǎn,后统读xiàn。“霰弹枪”不能写成“散弹枪”。
十、“莘莘学子”的“莘莘”误读为xīnxīn
“莘莘”应读shēnshēn,形容众多;“莘莘学子”指众多学生。“莘”另读xīn,为药草名,即细辛,也作地名,如莘庄(属上海)。“莘莘学子”的“莘莘”,常被人误读为xīnxīn。
2022年夏,某著名高校一块写着“悻悻学子,前程似锦”的宣传板引起社会关注。“悻悻学子”显系“莘莘学子”之误。此处“莘莘”被误为“悻悻”,当是弄错了“莘莘”的读音,进而写了别字。
“悻”读xìnɡ,“悻悻”形容恼怒怨恨、愤懑不平;“悻悻学子”不可能是宣传板想要表达的意思。此外,“莘莘学子”本是众多学子组成的群体,类似“这位莘莘学子”“两名莘莘学子”“众多莘莘学子”等说法,都是错误的。(完)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